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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财务管理》答疑(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27  来源:】  【打印

 

1.教材P88-89,(根据P96“发行债券的条件”的内容)“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发行公司债券”是否应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有资格发行公司债券”?

解答:应当按现行法律执行并修改完善相关内容。

 

2.教材P121[5-1],请问为实现第二次融资为什么不考虑认股权证本身的价值?为什么股价不是至少15元?假设市价为X 即有(X-行权价格)×行权总股数≥总的认股权证价格,即(X-12)×1500045000  X15元?

解答:根据看涨期权相关理论,行权期间股票市价高于行权价的话,一般就可考虑行权,因为这种情况下行权比不行权对权证持有人更有利(放弃行权的话对权证持有人更不利)。

从投资决策的角度看,认股权证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通常应视为沉没成本:在[5-1]中,股价超过15元是比较理想的状况,权证持有人可通过行权获得一定收益;行权期间,如果股价虽然未达到15元,但超过12元(例如,达到并维持13元),权证持有人通常也应该行权,虽然此时权证的成本没有完全收回,但行权的损失比不行权的损失小。

 

3.教材P13019行,贴现模式的表述,是否应该改为折现模式?

解答:折现模式或贴现模式是对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与调整,两者没有本质区别。“折现模式”表述目前比较普遍。

 

4.教材P131[5-6],能否列出用插值法求解Kb=8.05%的具体求解过程?

解答:

200×(10.2%)=200×10%×(120%)×(P/AKb5)+200×(P/FKb5

199.616×(P/AKb5)+200×(P/FKb5

Kb9%时:

16×(P/AKb5)+200×(P/FKb5)=16×3.8897200×0.6499192

Kb8%时:

16×(P/AKb5)+200×(P/FKb5)=16×3.9927200×0.6806200

200199.6/200192)=(8%-Kb/8%-9%)

0.058%-Kb/(-1%)

0.05%=8%-Kb

Kb8.05

 

5.教材P173[6-16],倒数第三行,计算税后残值收入为什么是用4200-4200-4000)×40%,而不是4200×(1-40%)?

解答:税法规定的残值与最终报废残值是不一致的。按税法规定计算并摊销的折旧费是32000元(36000-4000),而真正应该摊销的折旧费是31800元(36000-4200),即,前期多确认了200元折旧费,少缴纳了80元所得税(200×40%),因此,在报废环节,应补缴所得税80元,现金流入为4120元(4200-80)。也可以这样理解:不考虑前期折旧等处理,认为前期处理都是正常的。只是报废环节产生“利得”200元(即账面4000元的报废资产变卖获得4200元),该利得需缴纳所得税80元(200×40%),因此税后残值收入为4120元(42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