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莹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2019年3月5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为了更大规模降低我国内部市场主体的税负,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充分刺激市场活力,明确了关于实施增值税税率变革的措施。会议指出,自2019年3月5日开始,把制造业相关行业的增值税征收税率自16%下调到13%,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基础性电信服务业和农副产品相关物品的增值税征税税率自10%下调到9%[1],重点降低小微企业与制造业税收负担。
在我国现阶段,增值税是最大的税种,在全部税收中占比大约为40%。在我国大型煤企税负中,增值税所占比重很高,大约为 45%至55%。此次增值税税率又下调3个百分点,在煤炭市场变动的背景之下,增值税税率再次下调又会给煤炭企业的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煤炭企业应当如何应对,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探讨。
二、增值税税率下调对煤炭企业增值税纳税影响分析
我们先来看一下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增值税是价外税,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只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新增价值部分征收增值税。
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与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两个因素决定了当期增值税税额的大小。由此可见,当期可以抵扣进项税范围越大,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越小。增值税是我国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税负的绝对“大头”,大约占煤炭企业总体税负的50%。下面以处于整个煤炭贸易产业链的上游煤炭企业、中游煤炭企业、下游电厂为例进行分析。对中游煤炭企业而言,减税等于增加煤企利润,降低煤企负担,但这部分国家让渡的红利,中游煤炭企业能享受多少份额,下面我们从三个定价模型进行分析。
分析定价模型一:全部让利于下游电厂型
假定降低税率后,上游煤企向中游贸易煤企销售时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降为3480万元;中游煤企销售时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降为3842万元。相关主体的利益变化详见表1: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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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煤企 |
中游煤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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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定价 |
煤炭 |
毛利 |
销售定价 |
应交增值税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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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价 |
销项税额 |
含税价 |
成本 |
进项税额 |
不含税价 |
销项税额 |
含税价 | |||
税率16% |
3000 |
480 |
3480 |
3000 |
480 |
400 |
3400 |
544 |
3944 |
64 |
|
税率降至13% |
3000 |
390 |
3390 |
3000 |
390 |
400 |
3400 |
442 |
3842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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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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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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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2 |
终端价格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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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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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利润变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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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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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面的表格分析得出结论:增值税税率由16%下调到13%,此时上游、中游企业在保持不变的不含税价格销售端的基础上,采购端不含税价格也维持不变,这样上游、中游企业的盈利较之前没有发生变化。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这样一环一环传导下去,终端销售含税价格下降了102万元,跟整个链条的减税额相等,因此全部的减税福利由下游电厂获得。
分析定价模型二:中游利益独享型
假定上游煤企向中游贸易煤企销售时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降为3480万元;而中游贸易煤企向电厂销售时含税价不变,不含税价提高到3944万元。相关主体的利益变化详见表2: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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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煤企 |
中游煤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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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定价 |
煤炭 |
毛利 |
销售定价 |
应交增值税 |
合计 | |||||
|
不含税价 |
销项税额 |
含税价 |
成本 |
进项税额 |
不含税价 |
销项税额 |
含税价 | |||
税率16% |
3000 |
480 |
3480 |
3000 |
480 |
400 |
3400 |
544 |
3944 |
64 |
|
税率降至13% |
3000 |
390 |
3390 |
3000 |
390 |
490.27 |
3490.27 |
453.73 |
3944 |
63.73 |
|
增值税减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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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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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
90.27 |
终端价格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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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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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利润变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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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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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面的表格分析得出结论:增值税税率由16%下调到13%,此时终端的含税销售价格维持不变,电厂并没有在减税中获利。上游煤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不变、经营成本也没变,获利也维持不变。中游煤企成本不变,销售定价的不含税价格上升,整个链条全部的减税福利由中游煤企获得。
分析定价模型三:利益共享型
假定上游煤企向中游贸易煤企销售时不含税价上涨20万元,中游煤企销售时含税价微降4万元。相关主体的利益变化详见表3: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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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煤企 |
中游煤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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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定价 |
煤炭 |
毛利 |
销售定价 |
应交 增值税 |
合计 | |||||
|
不含税价 |
销项税额 |
含税价 |
成本 |
进项税额 |
不含税价 |
销项税额 |
含税价 | |||
税率16% |
3000 |
480 |
3480 |
3000 |
480 |
400 |
3400 |
544 |
3944 |
64 |
|
税率降至13% |
3020 |
392.6 |
3412.6 |
3020 |
392.6 |
466.73 |
3486.73 |
453.27 |
3940 |
6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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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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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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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90.73 |
终端价格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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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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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利润变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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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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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3 |
通过上面的表格分析得出结论:增值税税率由16%下调到13%,中游煤企小幅让利于电厂,采购煤炭的价格上涨,但销售定价的不含税涨幅大大高于其涨幅,中游获利较多。上游煤企也获利20万元,电厂降低4万元消费成本。三方共同获利90.73万元,跟整个链条的减税金额正好相等。
总体来说,中游煤炭企业可否在此次减税中获得利益,具体获得多少由中游煤炭企业在市场上的议价能力决定。煤炭企业在整个煤炭产业链中位置越高、越强势,越能够取得税收优惠,反之取得的优惠较低。通常上游企业规模大、地位高、也较为强势,从上游企业获得税收优惠较难[3]。
三、增值税税率下调煤炭企业如何应对
(一)从煤炭合同签订方面看煤炭企业应对
煤炭企业于2019年3月31日(含)之前跟上游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或已发生的涉税(16%)业务,原则上要求上游企业尽量在3月份开具专用发票(公司在过度期接收发票仍可认证抵扣);如果上游煤炭企业无法按要求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则应跟下游电厂沟通开具税率一致的增值税发票。
煤炭企业于3月31日前已签订合同涉及税率变更的,原则上要求协商供应客户从4月1进行降价。4月1日起,煤炭企业新签采购合同,商定价格时,除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应参考历史价格(16%税率)并充分考虑税率变更对公司成本的影响,即,如市场价格未变动(对方提报价格和4月1日前合作价格一致),应以税率降低因素寻求对方降价。
煤炭企业跟上游企业采购煤炭时,可以根据不含税金额来报价,和供应商协定在合同中明确采购煤炭的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含税价格等。因为增值税时不含税价,依据加税分离模式签订合同、确定发票价格、进行会计核算,增值税税率下调能够提高煤炭企业的利润。
建议中游煤企跟上游煤企以不含税价款来签订合同,此时合同标的为其营业收入,不易使企业经营者造成利润误解。上游煤企开票时,按合同标的金额和当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开具,中游煤企拿到发票后付款。即使开票时增值税税率已经下调,使得执行合同时的税率跟合同签订时不一致,也不会使企业蒙受经营损失[4]。
(二)从进项抵扣方面看煤炭企业应对
自2019年4月1日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 [2016]36)停止执行,两年内不得抵扣不动产或者在建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以前未按上述规定扣除的进项税额,可以从 2019年4月起的销项税额中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内客运服务,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其中:航空旅客运输(票价+燃油附加费)进项税额按9%计算;铁路旅客运输(票面金额)进项税额按9%计算;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票面金额)进项税额按3%计算。
根据国家出台的抵扣范围拓广政策,以煤炭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全面整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以及加计抵扣事项,将可抵扣的尽量抵扣。针对前面所述方面逐条对应梳理,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购置固定资产前应按固定资产的特点、波动性,分批进行投资、更新,通过优惠政策增加企业税收收益。购进固定资产时尽可能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置,因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可以去税务局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在含税价相等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金额高。煤炭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尽可能地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大增值税进项的抵扣范围[5]。
(三)从规范税务内部控制方面看煤炭企业应对
1、构建合理科学的税务组织管理架构
财务部是煤炭公司的关键核心部门,税务工作又是财务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应设立税控中心,增值税纳税申报、增值税发票认证管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等专人专岗,以便对各种税务事项进行梳理,进而进行纳税管理。设置税务岗位时,应保持不相容岗位分离。
2、把控税务风险相关节点
根据各个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架构特点,煤炭企业应把控内部管理流程的节点,掌握管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财务核算复杂程度,税务部门的员工综合素质,认定煤炭企业的各个税务风险关键节点,然后分析、判定每一个税务风险节点,进而判定风险性质、大小,并依据风险大小来确定税务风险的关键节点,制定对应的防范机制和应急方案。
3、加强纳税流程管理
纳税流程的管理对于煤炭企业税务管理至关重要,流程中各环节方法、内容的设定,沟通、交流、衔接也应高度关注。煤炭公司具体实施时,可以根据上述的各环节编制纳税流程管理细则、纳税流程图,这样可以更加直观、明晰。税务政策具有时效性,且该时效性与税务风险息息相关,因此,煤炭企业把控纳税管理流程时应予以关注。需要时,煤炭企业应该设立报税日历,定时提示办税人员进行相关税务操作,也便于报税工作顺利进行。
(四)从会计核算方面看煤炭企业应对
会计核算合理化、规范化为做好税务风险防范奠定了坚实、重要的基础。煤炭企业财务部应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法律,精准地制定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使会计基础工作合理化、规范化。
综上所述,增值税税率下调会给煤炭企业带来很多益处,企业可以从煤炭合同签订、进项税抵扣、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等角度考虑,再结合自身情况,因地制宜进行应对,从而实现企业获取增值税税率下降税收优惠的最大化。从增值税环节制定纳税计划,进而使企业健康、持续的经营下去。
参考文献
[1]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 刘永禄.减税降费对煤炭企业的影响及应对[J].财务与会计,2019
[3] 柳泽斌.浅论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对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影响与建议[J].管理荟萃,2019
[4] 仲虹蔚于焱.增值税税率下调的影响[J].经济师,2019
[5] 王玉珏.增值税税率下调和个税新政下企业税务筹划新思路[J].税务筹划,2019
(作者单位: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