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入职资质
【作者:孔进 贾志国 谢元涛  发布时间:2015-08-28  来源:中国财经报】  【打印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联合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出台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入职资质提高财会人员素质的意见》,要求财会人员上岗入职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单位要对拟任用财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现有财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财会人员要限期取得资质。

 意见要求以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为引领,统筹推进财会人员初任实训、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总会计师和高级财会人才轮训等各类培训,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精神、道德素质的培养,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会计诚信档案。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刘焕平介绍说,前不久,2015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典礼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行。行政事业类一期班和企业类二期班的117名学员在典礼上领取了毕业证书。

  意见提出,明确推进财会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工作;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形成初、中、高级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启动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